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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案例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在现代社会进行诉讼是有着相应的程序要遵守的,其诉讼的进行就是要被告以及原告双方都需要出席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不出席的情况的。下面就让常州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

  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

  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才会进行公告送达。

  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尤其是第一次,通常法院因为没法查明客观事实,而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也不能直接让法院判决离婚,所以法院第一次都很难以判离婚,还要再次起诉。

  缺席判决离婚的案子,法官只处理婚姻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因为共同财产无法查实,所以通常不处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这部分需要另行解决。

  而这一过程,被告都是有各种主客观理由的,不会因此被认定为妨碍诉讼程序,而遭到相关处罚。

  二、离婚诉讼案例

  王某(女)与李某(男)结婚不到一年,王某发现李某是乙肝大三阳患者,王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返还彩礼,李某因结婚给付王某彩礼7万余元,李某要求全部返还。王某认为,李某婚前隐瞒病情。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结婚不到一年,王某发现李某是乙肝大三阳患者,王某提出离婚,李某同意离婚但要求返还彩礼,李某因结婚给付王某彩礼7万余元,李某要求全部返还。王某认为,李某婚前隐瞒病情属于欺诈行为,李某的欺诈行为给王某极其家庭物质上、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李某应当赔偿王某的精神损失并不同意返还彩礼。两人协商不成,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一:乙肝大三阳患者是否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

  律师解析:不属于。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那些,法律并无细则区分,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该法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1、指定传染斌,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2、严重传染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乙肝大三阳患者不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

  问题二:李某婚前隐瞒病情,法院能否在王某在第一次起诉时判决离婚?

  律师解析:很难。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都判决驳回原告关于离婚的诉讼请求。从稳定婚姻家庭的角度考虑,为了防止草率冲动型离婚,这种做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夫妻感情问题涉及方方面面,在一方不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判决驳回原告关于离婚的诉讼请求,给双方当事人一个冷静期,也许可以起到挽救婚姻的作用。本案中,李某虽然患有乙肝大三阳,但是这种病是可以采取一定措施避免传染的,如果只以这一个理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是非常困难的。

  问题三:如果法院判决离婚,王某是否可以要求李某赔偿精神损失?

  律师解析:不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才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一)有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案不属于以上任何一种情形,因此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问题四:王某是否应当返还彩礼?

  律师解析:这需要视情况二定。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彩礼,关于彩礼纠纷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李某如果能够证明婚前给付行为导致生活困难,并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法院会考虑适当返还彩礼,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彩礼一般不会返还。

  最后,在律师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后本案以调解离婚结案,王某自愿退回李某彩礼2万元,李某将王某的嫁妆返还。

  情属于欺诈行为,李某的欺诈行为给王某极其家庭物质上、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伤害,李某应当赔偿王某的精神损失并不同意返还彩礼。两人协商不成,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常州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案件被告不出庭有什么后果的全部内容。在诉讼的时候不进行出席的就是属于放弃了一些权利的行为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常州离婚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起诉离婚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夫妻办理离婚的话一般有两种方式,能协商处理的就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就只能起诉离婚了,起诉离婚一般是需要请律师代理的。那么起诉离婚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钱?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常州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

  可以委托律师出庭的。因为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及子女,对专业要求很高,最好你能找一个专业律师帮你,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案件有难易程度,全国各地的律师费收取标准均按照当地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二、离婚去哪里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 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钱

  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

  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5000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5000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50万元,超出部门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有的律师是2.还有的律师是根据不同的争议额再超额累进,这里不再详述。总之,是家里财产越多,律师收费的价格可能就会越高。

  2、风险代理:交一定的基本费用,再确定一个打回财产数额的收费额度。

  这种案件一般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财产分割的案件,这种案件一般难度在于共同财产的取证或执行。比如,一方不知道另一方的股票情况或银行存款情况,或公司股权持有情况,或另一方的财产分散在各个省市甚至各个国家,需要律师做大量调查取证工作。为了刺激律师工作积极性,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先由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启动资金(一般5000元左右),而后律师再调取相关证据,查找对方财产,做财产保全工作,一直负责至案件判决后的执行。在执行回来的财产中,律师提取一定比例的报酬,目前一般在10-20左右。

  以上就是常州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起诉离婚被告人可以委托律师出庭吗”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大家知道起诉离婚是可以请律师代理出庭的,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常州离婚律师,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打离婚官司诉讼费谁给

  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就只能够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诉讼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的,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所以下面是常州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打离婚官司诉讼费谁给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常州离婚律师。

  一、打离婚官司诉讼费谁给

  根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如果起诉要求离婚,作为原告方应当预先缴纳案件受理费,该费用如何分担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庭审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

  根据中国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以及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离婚官司涉及的法定期限主要有以下几种: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期限及例外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情况,如女方与他人重婚、姘居导致怀孕分娩等情况,男方感情上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男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以上就是常州离婚律师小编为大家带来打离婚官司诉讼费谁给的全部内容。如果只是单纯了离婚诉讼不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的话,诉讼费是比较低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常州离婚律师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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