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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未离婚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吗

  未离婚可以去公证处公证抚养权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可以办理公证,而未离婚的情况下,能不能公证抚养权的,不好说的,当事人可以与公证处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争夺抚养权应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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